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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30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债务重组与公司控制权,关于发行人业务,关于科创属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前身“冶金工业部黑色冶金矿山研究院”创建于 1963 年,为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科研院所。公司长期从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为客户提供采矿、选矿、岩土、矿山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工程服务;同时,公司注重空心玻璃微珠、新型矿用固化材料、碳气凝胶、球形加重材料等新材料的技术研发,并实现了空心玻璃微珠的工业化量产。
关于债务重组与公司控制权。根据《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三次转股权行使的前提条件分别为中钢资本获得不少于 70 亿元新增资本金、不少于 90 亿元新增资本金(含前述 70 亿元)、不少于 100 亿元新增资本金(含前述 90 亿元),同时均需要满足中钢集团改革脱困基本达到预期、实施情况达到主管部门的认可且中钢集团、中钢资本按期支付留债部分的利息、不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行为。中钢资本因新增注册资本金不足及改革脱困尽管有进展但仍未达预期因素,债转股前提条件尚未满足,故持有可转债的债权人尚未转股。
自债务重组以来,中钢集团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尤其是自托管工作推进之后,中钢集团经营业绩、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中钢集团按照《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偿还留债本金和利息尚存在一定压力。债务重组调整方案落地和实施后,中钢集团的债务负担将大幅减轻,中钢集团偿债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中钢集团偿债违约风险极低。
关于发行人业务。公司前身“冶金工业部黑色冶金矿山研究院”创建于 1963 年,为原冶金工业部直属重点科研院所,长期从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专业服务。公司围绕着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中的综合开采、综合回收、采选过程中废弃物的综合回收利用、废弃场区的综合整治和再利用等方面,开展研究、设计、咨询等业务,形成了采矿、选矿、岩土和矿山安全环保技术服务业务。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基础上,结合客户需求,公司将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运用于工程实践,延伸了采矿、岩土和矿山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服务。
关于科创属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公司在采矿、选矿、岩土和矿山安全环保等领域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内的重大科研项目,针对行业内存在的关键、共性技术难点和未来发展方向开展研究并形成技术储备,形成了比较优势。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