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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广西发改委印发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显示,列入广西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32个,规模400.5万千瓦。其中,28个陆上风电项目,规模360.5万千瓦,4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40万千瓦。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须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从建设方案发布之日起,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申报核准,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光伏项目要求两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
列入本方案的项目须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和10%。新型储能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原则上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预计配储761MW/1522MWh。